刑冽垂下手臂,看着我沉默了片刻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我趁着刑冽上班这一个星期,把家里给收拾了一遍。

    该洗的该晒的,该扔的该换的,我都做了。

    因为我不用吃饭,所以刑冽给我的两百块钱全部用来买一些生活日用品。

    哦对了,我知道了这红彤彤的纸是钱,而且还能用它买东西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我还知道了很多很多别的事情,比如疏通下水道,焊接电路板,维修热水器等等。

    我觉得自己不仅脑子没有毛病,甚至还很聪敏,今天我在广场上发了一下午传单,还挣了四十块钱。

    够给我和刑冽再买双棉拖鞋。

    当天晚上,我拎着一蓝一红两双棉拖鞋,开开心心地回到家里,等着刑冽回来。

    今天是他工作的最后一天,他会回来。

    可是我在客厅等啊等啊,等了好久,他都没有回来。

    我有点难过,准备出门去楼梯口等他。

    却意外碰见了顶着一对可爱耳朵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“你是干什么的?”我在楼道里见过他好几次,一直想问他。

    “外卖啊,”年轻人回答我,“送饭的。”

    他提了提手上的外卖纸袋,里面似乎装着食物:“晚上单子最多,我得快点送了。”

    我看着他走进电梯,突然明白过来了什么。

    人类是要吃饭的,刑冽不回家,是不是因为没有做饭给他吃?

    意识到了这一点的我赶紧去了趟超市,用余下的前买了点食材,学着电视里做饭节目的步骤,做了番茄鸡蛋盖饭。

    可是天都黑透了,刑冽还是没有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