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结婚的事?”

    常欢迎着阳光,扯了扯嘴角:“她总不能真逼死女儿吧,没办法只能让我上了。”

    柯南一愣一愣的:“啥?”

    “她养了我这么多年,总得有点用处不是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都不吱声了,你这样让我有点不习惯啊。”原主记忆里,柯南是个小嘴叭叭叭,说个不停的人。

    “明明是你不像你好伐……”柯南说,“你以前不是很讨厌常如佩控制你生活的吗?”

    这就是原书中,原主不愿意接受联姻,最后悲剧收场的原因吗?

    常欢抓了把头发,奇怪,为什么他在原主的记忆里,丝毫没有找到与这些有关的记忆?

    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。

    “我改变主意了。”

    “薄文熠不挺好的吗,认真说,你在江城能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么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柯南考虑了会儿,说,“我觉得钟乐期也不错。”

    常欢:“……”行吧。

    这本书真对得起它的名字,果然是“人人都爱钟大少”。

    和柯南打完电话后,常欢又躺回了床上。

    原主是某电影学院的学生,吊车尾的那种,又心比天高,不愿意去尝试一些靠脸的角色或工作。

    他总觉得自己只是没有遇上自己的伯乐,要等着。毕竟很多天才遇到伯乐之前,都等待了很多年。

    拜他这个傻-逼的想法所赐,常欢目前的闲暇时间很多。

    刚才柯南在电话里,和他提到了两天后钟乐期的邮轮生日宴,问他要不要去。

    之前的话,原主很少参加此类的宴会,一来逼格不够,二来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