蜗牛文学>都市>死神之搅弄风云 > 第三百二十二章 我倒要康康你还要藏多久
    “你这是什么意思,为什么不干脆杀死我。”

    一角还记得,自己曾对着他的背影喊出这样的话,“你已经赢了,那就杀死我啊!”

    现在想起来,这样的话还真是幼稚的可笑。

    “不好意思,我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人完全不感兴趣,更没有必要杀特地杀死他们。”

    这不就是把自己的信念放在脚下踩吗?你的实力不足以让我特意取了你的命?

    “别开玩笑了,你是瞧不起我吗?动手吧!”

    是这样的回答,那时说过的话,一角每个字都记得很清楚,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啊。

    “你不要闹了,要是你也喜欢战斗,就别叫我杀你。不要因为认输就想死!应该要死了才认输!”

    那个男人的想法实在是太奇怪了,说出来的话也让人晕乎乎的,“要是输了还死不了,那就说明你很幸运。在这种时候,你考虑的该是怎样活下去才对!”

    哪有把侮辱当作幸运的人啊!

    “试着活下去,然后想想怎样才能干掉当初没杀死你的家伙。”

    还把报仇说得这么骄傲。

    “我也并非故意想放过你,这样都死不了,就是你的幸运。”一角还记得对方的笑容,狂傲但没有一点欺瞒的感觉,“活下去吧!然后再来找我,再跟我厮杀一次。”

    最后,还把敌人讲得那么可爱,和看到新的玩具孩子,对手上的旧玩具一脸人真地说:“等你变回原来的样子,记得来找我玩啊。”

    但这都是我自己的解读吧,一角能感受到对方的真诚,他说幸运那就真是对手幸运,说再找我厮杀,那就是真的想和你再打一次

    他打从心眼里喜欢战斗,战斗对他有什么意义呢?或许没有意义,仅仅是刀光剑影下沸腾起的热血,就足够让他心醉神迷。

    没有特别的原因,就是想和你战斗他就会拔刀。也没有固定的结果,胜利也好认输也罢,杀也好被杀也罢,两边都死或者两边都活也行,结果自然而然,重要的是战斗的过程。

    一角的信念伴随着第一次失败而粉碎。

    只是,被粉碎的是个同样喜欢战斗,却戴上镣铐不知不觉间成为战斗奴隶的男人的信念。

    那个叫更木剑八的男人似乎教会了他什么才是真正的战士。

    胜利可能是荣耀,失败却绝不是耻辱,拼尽全力在每一场战斗中,这才是一个战士真正该为止骄傲的东西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