蜗牛文学>玄幻>吃货的自白书 > 第五十七章 弹球和零食
    小时候住在一大片杂院儿区,这样的杂院儿区在北京近郊有很多。说是大杂院儿,其实总体布局很有秩序。

    如果从空中俯瞰的话,整片居住区就像一根规矩的鱼骨形状。

    一条主街串起一排排的瓦房,而这些瓦房又围起一个个的院落,每个院落有十余户人家。院落之间是一个五六米宽十余米长的空地,空地的一头通向公厕,另一头则通向主街。

    按理说,这样的井然有序的布局何“杂”之有呢?!

    之所以叫大杂院儿,那是从微观上看的。因为每一个院儿里都是杂乱和破烂的不堪的。比如西墙根儿堆着煤,南墙犄角搭了个棚子等。更别说码在过道儿正笼火的煤球炉子,遍地跑着的孩子,等等等等。

    今天,我就说说我们这些遍地跑的孩子们。

    七八岁,讨人嫌!

    这是大人们的看法,我们自己当然不自知,只知道快活!

    那个年代的周末,小孩子们没有电子游戏玩儿,都是成帮结伙的聚在一起,不是拍洋画儿,就是拍三角摔元宝,乐此不疲。

    我记得,玩弹球是稍大些的孩子才玩儿的,而且大人们也偶尔会参与其中,与我们同场竞技。

    我们院儿里,我和一个叫涛子的岁数般上般下,球技也是不分伯仲,互有输赢。我是天生的左撇子,经常会在很不可思议的角度点射和做球。而涛子的命中准确度又略胜我一筹。因此我俩手中球的存量旗鼓相当。

    忽一日,涛子手臂摔伤了,需在家静养。手臂用白绷带吊在脖子上,势必只有场外观战的份儿了,这叫什么来的?“挂靴”?不对!应该叫“挂手”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,打破了我俩的军备格局。那些日子,我几乎赢遍了东西两院!

    没几天,我就赢了一大袋花花绿绿、大大小小的玻璃珠子。

    每天“哗啦哗啦”的提着我这些个战利品参战,大有千军万马来势汹汹之势。对手见此都晕得慌,总感觉那不是一袋玻璃珠,而是他们的首级。

    这时,生意自然也就不期而至了。

    之前只要输了球,大人孩子就都跑去街口儿的小卖部买新的,一块钱十个。后来他们输的实在太多了,就转而试探性问我低价卖不卖?我心想,这么多球拿着也怪沉的,不如卖点儿换钱买零食吃。

    于是就一块钱二十个的贱卖。虽说卖得贱,可转念一想,卖的那些球儿,转天不就赢回来了吗?!像这种不但玩儿了,还做着没本儿的生意,何乐而不为呢?!

    就这样,赢球,卖球,买零食,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。我,乐在其中!

    可好景不长,成功总是给勤奋的人,这话没错儿!

    涛子这家伙估计是看我赚钱太轻松,亦或是心瘾难戒吧。没过三天,他就轻伤不下火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