蜗牛文学>都市>豪门作精娇宠日常 > 第14章 作
    阮苏本来只是想简简单单的撕个绿茶,谁料最后竟撕出一场真假千金互换的狗血梗来。

    这么狗血的事情,居然真的发生了,还发生在她男朋友身上……

    信息量有点儿大,阮苏小手捂住了心脏:她要缓缓。

    一秒后,小作精兴冲冲的凑到沈郁瑾跟前,桃花眼眨了又眨,眼睛里还闪着细碎的光:“然后呢?”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八卦?”沈郁瑾失笑,细长的指在阮苏额头上点了点。

    阮苏缩着小脑袋往后躲了躲:“讨厌!什么八卦,多难听呀,我这叫吃瓜。”

    吃瓜多可爱呀,非常符合她小仙女的气质。

    “其实后面也没什么,许若晴只是趁暑假去EV实习积累经验而已,她大学想学设计,而国外的大学都很看重这类实践活动,所以我妈托人介绍她进了EV。”沈郁瑾随口道,“见沈若初闹得厉害,我妈就拖了她两个月,表面假装答应,但一直拖延到许若晴暑假结束去上大学,才安排沈若初进EV。”

    其实按年龄来算,沈郁瑾只比阮苏大一个月。

    他本也该上大一,但他跳了三次级,在同龄人刚步入大学时,他都快毕业了。

    许若晴是按正常人的节奏在读书,她和阮苏一样都是今年读大一,而沈若初则因为家庭原因高中就辍学了,回到沈家后,她被安排重新去读高一,成了高中部年龄最大的女孩子。

    阮苏其实挺理解沈若初的,同龄人都去上大学了,就她还在读高中,她会喜欢上学才怪。

    不过有一点,阮苏不太理解。

    “你妹妹的造型是谁给她设计的?”阮苏指着手机上的照片,指尖泛着粉红色,“这也太难看了,整个儿一方块精转世。”

    阮苏顿了顿,然后蓦地扭头看向了沈郁瑾,桃花瓣一样的眼睛半眯:“该不会是你设计的吧?”

    这造型,明显是在取悦强迫症。

    “亲爱的。”沈郁瑾黑眸凝向阮苏,“今天早上我领带都是你选的。”

    他连最基础的穿搭都还没玩儿明白,搞设计——太为难直男了。

    阮苏视线下移到沈郁瑾暗红色的领带上,满意的点了点头:“我选的领带真好看。”

    她早上不仅帮沈郁瑾选了领带,还选了胸针,纯金的飞鸟,红宝石做眼睛,和暗红色的领带相应,但因为颜色的深度不同,又不会显得重复。

    欣赏完领带和胸针后,阮苏的视线又移到了沈郁瑾的脸上,她盯着男人清绝俊美,不食人间烟火的脸,殷红的唇向上勾了勾:“我选的男人更好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