蜗牛文学>都市>诸天之吾道长乐 > 第二十二章 终于开始
    这些闲暇日子里,他特意找好铁匠用上等铁料锻造了三十三把不过指长的小刀,再刻上自己专属的“采风”二字,藏在自己周身特制的长靴腰带衣服之中。

    这一日,他又领着郑史二人,还有另外四位镖局中的好汉,一同出城打猎。

    一行七骑马,六位都身着青布短衣,带着弓箭,却只有林平之身着锦衣华冠,手里不断把玩着一把小刀。

    他这模样丝毫不像是来打猎的,倒像是出游踏春的富家公子一般。

    不过,那些镖头们可不敢丝毫轻视自家这位,如今已是侯爷的少镖头。

    每每看到猎物,他们才刚握弓还没取出箭时,林平之的飞刀就已经迅如闪电般脱手而去。

    甚至于,有时他们只看到林平之突然对着草木丛中扔了一把飞刀,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,等行至近前扒开草丛才发现其中的猎物。

    如此,怎么能不教他们敬佩?

    这时,林平之又突然对着前方高高在上的林叶间挥手一刀。

    一息之后,他们便见到一只大鹰自树上落下。

    众人纷纷出言夸赞。

    “侯爷好刀法!我看这鹰便是飞在云雾间,也难逃一死!”

    “侯爷可当真是神人在世!文武双全,年不过弱冠,可样样都是我几辈子也比不上的。”

    “别说几辈子,我看就是再多十辈子咱们也比不得侯爷一只手!”

    林平之只是微笑以对。

    他抬头看了看天色,随即说道:“诸位兄弟,咱们前面看看那家酒店,也好买些酒菜给诸位解渴充饥。”

    众人纷纷称是。

    林平之旋即打马向北驰去。

    行不及半刻,只见前面路旁突然挑出一个酒招子。

    “诸位兄弟,走,咱们喝酒去,只管痛快畅饮,平之请得起。”

    说着,林平之一勒马,直接飘身跃下马背,旋即缓步往酒店中走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