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
    林悠把当年她舅舅和她娘亲签的卖屋契交给韩霁,他当场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份契约林悠在清点林九娘资产的时候已经看过一回,她舅舅那时应该是请了专门人写的房屋买卖契约,从格式看非常正规,双方都盖了罗印签了字。

    韩霁很快看完,对林悠问:

    “就这?没别的了?”

    “别的什么?房契吗?那肯定都给我舅舅了。我手上就这个!”林悠说。

    韩霁将手中契约纸折叠,说道:

    “这是白契,是买方和卖方签订的契约,不是官颁契纸,还需一份官府出具的红契,手续才算齐全。”

    林悠不懂这里的律法,但所谓‘红契’难道是类似房管所出具的公证书?

    “那红契可能在我舅舅手里吧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!”韩霁把折叠好的契约还给林悠,笃定道:

    “十两纹银买卖房屋的契约,属于扰乱市场行为,官府不会出红契承认的,除非契约上写的是赠予,但就算是赠予,那受赠方也要缴纳原本房屋的‘间架税’才行的。”

    什么税不税的,林悠听着糊涂:

    “所以……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意思就是——你手里这份白契,若是去打官司,官府是不会承认的。”

    韩霁说完继续吃早饭。

    但林悠心中却掀起巨浪。

    如果她舅舅当年签的这份白契无效,那她就有机会拿回她爹娘留下的那所两进小院……

    “可,可我没有房契,房契在舅舅那。”林悠说。

    韩霁慢条斯理的吃饭,回了句:

    “你爹叫林文道,我看契约上写的,他当年买的是通过官府正式售卖的商宅,所以官府那边肯定有砧基簿备份,就是房契地契什么的,你拿着户籍去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