蜗牛文学>玄幻>穿成团宠后她暴富了 > 第二十四章:喜欢有手感的
    迟墨寒不禁微微挑了挑眉。

    这只小狐狸,还挺好闻。

    姜知绵没注意到这些,这副胖乎乎的身体给她造成很大的困扰,首当其冲就是体力太差劲,走两步就累得够呛,耳垂都红扑扑的。

    她干脆坐在台阶上,用手扇风,“我真的该减肥了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不好?”迟墨寒问她。

    姜知绵就反问,“你觉得好吗?如果你以后娶媳妇儿,会娶一个我这么胖的吗?”

    “也许吧。”迟墨寒颔首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,说不好的。

    姜知绵却惊讶的往后一缩,“原来你喜欢有手感的,看来你比较注重感觉啊。”

    迟墨寒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只小狐狸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!

    然而姜知绵完不上心,见他沉脸就迅速跳转话题,“我需要一个器皿,把这些马齿苋捣碎,然后敷在你的伤口上。”

    “等着。”迟墨寒扔下这句话,就进了屋。

    很快,他拿了一个竹根做的小碗,还有配套的小锤子,方便捣碎马齿苋。

    在面对病人和药物时,姜知绵迅速投入状态,很是认真地忙活起来。

    给迟墨寒上完药,看着碗底还剩下一些碎渣,干脆不浪费,捧了缸里的清水洗脸,敷在了脸上。

    想要肌肤变得水润光滑,消炎平复皮肤是最重要的一步。

    两个人就这么并排坐着,模样有点滑稽。

    迟墨寒敛了敛眸子,薄唇微掀,“你两次来,都不进屋,是因为什么?”

    是怕别人看见,传出什么闲话来吗?

    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,会发生很多不可描述的事情?